“至少150斤倒在我身上”,餐饮员工搬运冻鸡腿被砸伤,认定工伤遭企业推诿,涉事公司、人社局回应

Connor 币安app 2025-10-14 1 0

“1000斤左右的冷冻鸡腿倒了一半,至少150斤正好倒在我身上,塑料筐压在膝盖以下,砸到小腿和脚面。”近日,辽宁沈阳盛女士向新黄河记者反映,今年7月份,她入职辽宁顶好飞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好快餐”),在中央厨房做操作工,其间搬运货物时,不慎被装满冷冻鸡腿的塑料筐砸伤,造成韧带损伤。盛女士表示,事后顶好快餐未积极为其认定工伤,并反复推诿。受伤后她一直自己支付就诊费用。

眼下,越来越严重的病情,不仅让她行动受限,甚至面临手术和长时间康复训练的可能。10月13日,顶好快餐负责人姚桂杰告诉记者,目前 公司正配合人社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沈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 工伤认定正按程序推进。

员工搬运冷冻鸡腿被砸下肢,病情加重却收“返岗通知书”

今年7月10日,辽宁沈阳的盛女士通过招聘,入职当地一家知名的连锁餐饮企业辽宁顶好飞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央厨房做操作工。8月11日,盛女士与三名同事一起搬运1000斤冷冻鸡腿,搬至电梯时,将近一半货物突然倾倒。据盛女士介绍,其中至少150斤鸡腿落在她的双膝以下,砸在小腿和脚面。“电梯下沉得有10厘米左右,装鸡腿的塑料底座和塑料筐之间互相摩擦,摞起来本来就很危险,我也跟公司反映过,但并未改善。”

“至少150斤倒在我身上”,餐饮员工搬运冻鸡腿被砸伤,认定工伤遭企业推诿,涉事公司、人社局回应

盛女士受伤左腿 受访者供图

当天,盛女士在同事的陪同下到沈阳市骨科医院就诊,诊断结果显示双膝及双小腿软组织损伤,医生建议休息一周。“我当时问医生为啥没骨折还这么疼,他说软组织挫伤需要恢复,我便根据医生意见回家躺着养伤。”一直不见好转,盛女士于8月、9月、10月多次前往沈阳市骨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北部战区总医院就诊。10月13日,她再次前往沈阳市骨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双膝及双小腿软组织损伤,左足内侧楔骨骨髓水肿。左踝三角韧带损伤。左距腓前韧带损伤,左距腓后韧带损伤,左踝下胫腓联合韧带损伤。左足踝关节积液。左踝软组织损伤。”

“之前医生提到需要手术或保守治疗,但我现在手头确实很紧,如果康复训练也要花很多钱。”盛女士说,截至目前,所有的就诊费用都是她自己付的,前后大约花费5700元,其中还包括自己借来的一部分。

记者注意到,10月8日,顶好快餐向盛女士出示一张“返岗通知书”,其中提到,“原已提交的诊断书中医嘱写明:全休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6日。如医嘱需要继续休养,请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医院诊断书,按公司规定进行病假流程审批。如不能提供医嘱休养的医院诊断书,请于2025年10月9日返回岗位工作。如不能提供医嘱休养的医院诊断书,也不能在指定时间返岗工作的,公司将按《企业规章制度》第43页D类第1条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者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规定,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盛女士却表示,自己目前行动受限,连上下楼都困难,根本无法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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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50斤倒在我身上”,餐饮员工搬运冻鸡腿被砸伤,认定工伤遭企业推诿,涉事公司、人社局回应

返岗通知书

工伤认定遭公司推诿,公司、人社部门回应

然而,让她苦恼的不仅仅是病情加重,“我受伤之后,公司一直没有出面,就连工伤认定,也反复推诿。”8月11日在医院就诊时,盛女士无意间看到同事与公司人事的微信沟通,其中出现“不能全报”的字样,让她心生不安。随后她主动联系公司人事,对方称可以走商业险“雇主险”。盛女士认为,自己于工作期间在公司工作时受伤,理应申请工伤认定。

“8月19日,(公司)那边说不能走工伤认定,20日又同意了。”盛女士表示,26日,公司来人取走盛女士8月11日、18日、25日的病历、诊断书、报告单,并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承诺尽快申报。盛女士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9月1日,顶好快餐负责人姚桂杰前来询问病情,并表示“‘雇主险’能报,为什么去(认定)工伤呢?不是一样的吗?”她还提到盛女士可以自己去认定工伤。

“至少150斤倒在我身上”,餐饮员工搬运冻鸡腿被砸伤,认定工伤遭企业推诿,涉事公司、人社局回应

盛女士与顶好快餐姚桂杰微信沟通截图

“材料在他们手里,我怎么自己认定?”盛女士无奈之下,于9月2日向沈阳市浑南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劳动监察介入后,姚桂杰等人虽然前往配合调查,但却没有带盛女士的劳动合同,病历也没有带全,盛女士质疑对方故意拖延。

9月9日,姚桂杰告诉盛女士,工伤认定材料被退回,“不行你自己再去申请一下”。随后盛女士询问退回时间和理由,并要求公司返还相关材料时,姚桂杰未再回复。然而当天她到人社局询问时才发现,自己的社保缴纳单位为沈阳正典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沈阳第一分公司,她认为自己与该公司无任何劳动关系。“人社局工作人员说,这样的操作会导致工伤认定‘主体不明’”。

10月13日,顶好餐饮负责人姚桂杰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已经配合人社部门对盛女士进行工伤认定,而对于前面提到的沈阳正典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沈阳第一分公司,姚桂杰表示是社保代发代缴公司。她还提到,公司向沈阳市骨科医院咨询得知,根据之前的诊断结果,盛女士病情已无大碍。“如果病情严重了需要转院治疗,她可以提供转院证明,只要证明确实在治疗中,可以不返岗。”沈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称,目前工伤认定材料提交后正按程序审核,目前公司方面仍需补正材料,但对于具体进展,该工作人员并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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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女士10月13日复诊病历

律师解读:强制要求返岗可能违法,“雇主险”不等于工伤认定

对此,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盛女士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只要能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材料,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不申请,盛女士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公司应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等,否则可能面临处罚。此外,公司可主动关心盛女士的伤情,承担医疗费用,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如果盛女士确实因病情需要继续休息,且有医生诊断证明,那么公司的返岗通知书可能无效。公司不能仅以之前的诊断书全休截止日期为由强制要求其返岗,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付建表示,盛女士也应继续配合人社部门完成工伤认定程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果公司不配合或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工伤认定是基于劳动关系,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法定程序,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而雇主责任险是用人单位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其赔付依据是保险合同条款,目的是转嫁雇主的民事赔偿责任风险,不能完全覆盖工伤赔偿的所有项目和标准。即使单位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员工仍需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李巧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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