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到底赔不赔?

Connor 币安交易所 2023-03-28 140 0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经过专业维修后外观恢复并可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而使车辆价值有所降低,事故后车辆价值与正常使用情况下无事故车辆的价值之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现行法律并未明确将车辆贬值损失约定为法定赔偿项目,我国车辆贬值损失应否获赔在理论界和实务中都存在极大争议,主要是基于以下客观原因:

一、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二、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三、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四、客观上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司法实践中,获得车辆贬值损失赔偿的车辆一般符合以下条件:

一、受损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或过错较小;

二、车辆受损严重,对整车质量、使用性能的造成影响,经维修后不足以填平损失;

三、受损车辆将进入市场交易,交易价值明显下降;

四、受损车辆属于车龄短里程少的新车;

五、损失已经评估鉴定机构的鉴定,折旧率、受损金额明确。

综上,审判机关考量是否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时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赔偿,但在少数特殊情形下,支持对车辆贬值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本文的功能是一个基本的指引作用,供有这方面法律需求的朋友参考使用,不建议非法律从业人员通过此文或其他类似普法类的文章自行处理有关法律诉讼。

诉讼中的法律风险和胜诉把握来源于事实、证据、实体法律、法规规章、举证质证的证据规则、财产保全等程序规定以及诉讼技能等多个维度的因素,非经长期专业法律训练的人员通过集中的法律知识填鸭来处理诉讼,风险极大,请务必谨慎对待。

作者:欧厚国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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