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接B813版)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展开全文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一、议案三至七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5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5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4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监督管理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臻,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成,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颋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1万元(含税)。上一期审计收费情况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06万元(含税)和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1万元(含税)。2023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1、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价。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续聘该审计机构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其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
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及理财受托方: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的稳健性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
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即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的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理财事宜。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的稳健性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投资理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8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总部现有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重新规划定位。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始终围绕转型并购战略,通过“外延并购+产业整合”双轮驱动,持续打造“1+N”的平台模式,向集成电路产业领域坚定推进转型。
随着集成电路业务发展和房产业务逐步收尾,公司拟对总部现有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重新规划定位,为公司深化转型提供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变更后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开展管理文件修订及实施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1、根据集成电路产业研究、市场布局、项目投资需要,增设“集成电路产业研究发展中心”。
2、为强化集成电路各项目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将“战略投资部”改设为“集成电路产业经营中心”。
3、根据公司园区发展战略实施要求,将房产职能部门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市场营销部,合并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服务中心”。
4、根据公司转型管控要求,提升总部管理效能,将“董事会办公室”改设为“资本市场中心”;将“财务部”改设为“计划财务中心”;将“行政人事部”改设为“人力行政中心”;将“内控部、审计部”改设为“审计风控中心”。
另外,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设立“集成电路专家委员会”,吸纳行业专家,为集成电路业务发展、经营及重要决策提供建议,促进公司集成电路业务更好更快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9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范晓宁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范晓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范晓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范晓宁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范晓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范晓宁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范晓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经公司第三大股东一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推荐,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柳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董事后,将同时接任范晓宁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杨柳先生简历
杨柳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应用材料公司技术工程师;大族激光工艺总监;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项目经理兼科技委办公室主任、投资管理高级经理;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资深副经理等职务。2021年4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深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柳先生与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1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2023年1-3月,公司房地产开发无新增土地储备。
2、2023年1-3月,公司房地产项目累计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竣工面积为0平方米;去年同期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竣工面积为0平方米。
3、2023年1-3月,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累计签约面积为3,464平方米,同比增加1986.75%;签约金额为1,856万元,同比增加2893.55%。
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423,579,000.1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58,793,002.46元,从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5,879,300.25元,拟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计15,879,300.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504,790.58元,扣减于2022年度已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14,790,736.04元(按2021年度净利润的10%计提),扣减于2022年度已分配股利113,536,849.75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7,211,606.76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30,629,92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127,496,299.0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0%。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7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交易品种为雪球类金融衍生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 投资期限: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把关,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雪球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由证券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雪球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拟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公司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雪球类产品通过挂钩指数,将其表现与产品约定的敲出、敲入价格在观察日进行对比,判断敲出和敲入事件的触发,决定产品最终的损益情形。
(五)交易期限
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等诸多因素影响,雪球类产品持有期间挂钩标的波动较大时,产品估值将会随之波动,可能产生较大浮亏或浮盈。
2、流动性风险
雪球类产品是没有主动赎回条款的金融产品,无法中途主动赎回退出,只能严格按照雪球类产品的条款持有到期或敲出终止。
3、本金损失风险
雪球类产品每个交易日都会观察标的的收盘价,一旦标的收盘价低于敲入价格,则触发敲入事件。如果标的在产品到期时未能涨回到期初价格,公司会承担本金损失。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授权、日常管理、风控机制等作出规定,规范业务操作,防控相关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有效规避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便积极应对,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核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执行情况,及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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