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银答疑】企业出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买卖股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请问
企业出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买卖股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复
1、企业出借资金,不管是有息还是无息借款,均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只有保本的理财产品收益,需要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
3、企业买卖股票,需要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的余额交增值税。
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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