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期 以案说法之三

Connor 币安app 2022-08-29 228 0

见义勇为⾮重⼤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条】

因保护他⼈民事权益使⾃⼰受到损害的,由侵权⼈承担民事责任,受益⼈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侵权⼈逃逸或者⽆⼒承担民事责任,受害⼈请求补偿的,受益⼈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百⼋⼗三条)

因⾃愿实施紧急救助⾏为造成受助⼈损害的,救助⼈不承担民事责任。(第⼀百⼋⼗四条)

【案例】

李某和邹某酒后一同乘车到达邹某暂住处,在邹某暂住处发生争吵。“事发当晚我喝多了酒准备打车回家,李某要和我一起走。我拒绝了,但他还是跟着我上了出租车。下车后,李某提出要去我的住所,我再次拒绝。他和我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一直尾随我上楼。我关上房门后,他就用脚踹门。”时隔多天,邹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觉胆战心惊。李某将门踹开后,便提出留宿。看到屋里还有其他女子后,又提出要和邹某出去过夜。再一次遭到邹某拒绝后,李某便上前打她,还用水壶砸向邹某的头部。激烈的争吵声引来邻居围观。“我听到楼下有人在呼救,出于本能就想下去救人。当时门口站了几个人,但是没人进去帮忙。我看到屋里一个女孩被一名50岁左右的男人掐住脖子,脸都憋紫了。”此时,楼上正准备休息的赵某听到呼救声,下楼看见李某正在殴打邹某,便上前制止拉拽李某,赵某和李某一同倒地。两人起身后,李某打了赵某两拳,赵某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接着上前打了李某两拳,并朝倒地的李某腹部踹了一脚。后赵某拿起房间内的凳子欲砸向李某,被邹某拦下,随后赵某被自己的妻子劝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某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重伤二级;邹某伤情属轻微伤。而与邹某同住的闺蜜贺某在李某闯进房间时,因害怕就报了警。当晚,辖区派出所民警将邹某、李某和贺某带回派出所做笔录。“民警当时没有让我一起过去,我以为这事就过去了。”赵某说。2018年12月29日,李某报警,正在医院陪护临产妻子的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当地检察机关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某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称,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某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2019年12月18日,福州市第二十六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上,赵某专程从老家黑龙江赶来领奖,并获得了三等奖励金3万元。在领发给赵某的荣誉证书上,福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写道:“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和侵犯时,不畏危险,挺身而出,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惩治犯罪,作出了突出贡献。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

案例分析:见义勇为是社会生活中救困济民、彰显社会正气的行为。见义勇为者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以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复杂情形中可能发生误伤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为了让见义勇为者能够毫无后顾之忧地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民法典作出了立法史上鲜有的规定,即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如果过失造成受助人伤害,不区分轻过失或重过失,一律免责,显示了民法典匡正社会风气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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